大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参与综合治理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8-12-16 浏览次数:534
本网盐城讯: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投资环境和治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从年初以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推出五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充分运用刑罚手段狠抓大要案件的审理,通过依法快审快判,公开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是确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观念,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事关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三是通过行政审理,既对行政行为依法维持,又对瑕疵行政行为及时纠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采取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手段,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
五是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细致地予以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尽最大努力说服上访群众服判息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