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未成年少女卖淫 26岁女店主被判刑
作者:尹建江 发布时间:2008-12-16 浏览次数:966
本网无锡讯:放着正经的理发生意不做,26岁的女店主为了快速敛财,竟然容留17岁少女在理发店内卖淫。日前,江阴法院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刘某是云南人,多年前来江阴打工,最初在理发店内当学徒。当刘某学会了理发的手艺,积攒了一定积蓄后,今年年初,她自立门户,在江阴市区租了一间房屋自己当老板开起了理发店。但是由于理发行业竞争激烈,她的小店自开业以来生意一直很萧条,为了改变这种惨淡经营的局面,刘某招录了一名漂亮的未成年少女陈某在店内当服务员。陈某名义上是服务员,私下里却干着卖淫的勾当,而刘某知道后非但不阻止,还帮其隐瞒。今年8月22日凌晨,当陈某在理发店内向嫖客进行卖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