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发出司法建议严防移动电信服务漏洞
作者:沙友飞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12-16 浏览次数:486
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中院向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该公司弥补审核移动电话号码过户方面存在的漏洞。
此前该院民二庭审理了高某与该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在审理过程发现,高某所使用的13073***999手机号码被人持伪造的高某身份证在联通公司代办点过户给他人。该伪造的身份证上的头像,与联通公司留存的高某本人的身份证头像明显不同。南通中院审理认为,高某申请并取得电话号码时,联通公司曾核对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在将号码过户给他人时,完全可以比对,但联通公司只对用户登记信息作形式审查,未能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造成违约。联通公司提出的系按照正常操作规程办理过户的抗辩不能成立。因本案所涉手机号码为吉利号码,反映了人们追求吉利的价值取向,符合善良风俗,南通中院酌定高某损失为1500元,判令由联通公司赔偿。
联通公司在审核过户资料方面的漏洞,给出于不良目的窃取用户电话号码者提供了方便之机。为此,南通中院向联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前来办理号码过户手续的客户,除对其所持有的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核实外,还需将该身份证件与其入户或受让该号码时所留存身份证件进行比对。当入户时的经营网点与出让时的经营网点不一致时,可采用要求客户去原办理入户时的经营网点办理,或为方便用户将身份证件制成影印件联网查询等方法,以最大限度地杜绝利用假证件窃取号码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