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参审方面的特殊优势,铜山县人民法院建立四项机制全方位强化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能。

一是明确管理职能部门,杜绝扯皮现象。该院将人民陪审员管理职能集中在政治处,由政治处全面负责信息管理、教育培训、人员调配、奖励处分和情况上报等工作,并由各业务庭具体完成通知开庭、使用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二是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该院按不同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总体上采取相对分类的方式,保持人民陪审员分配的相对对口,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并从根本上杜绝“陪审专业户”现象的发生。

三是组织专业培训。由政治处组织,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集中宣传和谐司法、高效司法理念,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方法与技巧,提高人民陪审员综合司法能力。

四是制定评议制度、奖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该院制定人民陪审员评议制度,切实赋予人民陪审员审理权、裁判权、监督权,同时以陪审案件数、参与调解数等指标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人民陪审员“陪审不参审”的局面。

今年1-11月份,有120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879件,一审陪审率达77%,增强了案件审理的群众性和公信力,减轻了审判人员的压力,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