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加大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力度
作者:谢龙 发布时间:2008-12-15 浏览次数:59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在立案、排期、移送、执行等环节上确保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的优先处理,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衔接,依法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做到快立案。立案时做到当天立案,排期时不受立案顺序的限制,确保优先于其他类型案件,单独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审判人员,做到当天完成排期,为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做到快审理。指定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审理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限期一个月结案。三是做到快执行。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由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执行到位的款项,在三日内支付给被欠薪的劳动者;对此类案件严格适用裁定中止执行规定。
今年1-11月,该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类争议案件36件,审结27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6.5天,审结消费者权益争议标的20.7万元,执行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