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完美审结涉农案件促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王晟 吴银国 发布时间:2008-12-15 浏览次数:571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盱眙法院坚持把解决好涉农案件作为当前法院工作重中之重,着力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全面发展。近日,盱眙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农业承包案件。案件的处理做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当事人及所在地乡村干群的一致好评。
2002年春,该县某乡一村委会按程序将位于本村一村民小组属村集体所有的120亩宜林坡地对外发包,最终与种植大户毛某签订了一份农业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120亩宜林坡地交由毛某种植杨树,承包期15年,收益双方按2:8的比例分成。合同同时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毛某当年春天组织人力将这120亩坡地全部栽上欧洲黑杨苗。在毛某的精心养护下,几年来杨树长势良好。2008年秋,当地有数十名村民到毛某的承包地将多棵杨树拦腰砍断。毛某当即找到村委会,指出村委会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村委会赔偿其损失。村委会认为是一部分村民的个人行为,应由毁林村民予以赔偿,与村委会无关。后经村镇领导多次与毁林村民协调未果。毛某即以该村委会及十几名参与毁林的村民为被告向盱眙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该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院党组共同认真研究案情,确立“三农问题无小事,社会稳定是大事”的指导思想,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办法。考虑到该案所涉及的当事人较多,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情绪仍较激动,有可能发生集访事件。该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变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深入村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苦口婆心地对涉案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法院多方工作,最终钝化了双方的矛盾,稳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涉案当事人赔偿了毛某的部分经济损失。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该院组织业务部门的骨干法官到案发地开展一场法律宣讲活动。并以此案为活教材教育当地村民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这场法律宣讲,不仅给当地的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深动的法制宣传课,彻底解决了纠纷,而且也杜绝了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盱眙法院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官进村入户”千里行巡回审判宣讲活动,认真做好涉农案件的审理,坚持司法为民,利用审判职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把便民、利民真正落实到基层老百姓中去,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