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树立“三个意识”营造三个“声势”
作者:苗欣 发布时间:2008-12-12 浏览次数:691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以建立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立审执联动机制、审判公开管理机制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重点,在工作中树立“三个意识”,营造“三个声势”,全力破解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三位一体”机制的完善,由院长、党组成员、庭室长组成“攻坚团”带领全院人员共同思考、共同参与,做到“能调则调,注重质效,当判则判,胜败皆服”,逐步树立了三个意识,营造了三个声势,收到良好效果。
树立“三个意识”,即立案环节树立高效意识,审判环节树立公正意识,审判委员会案件把关环节树立社会意识。在立案审查时,考虑当事人诉讼请求可诉性,耐心解释胜诉性,引导当事人主动申请诉前、诉讼保全。在审判时,调解案件做到当庭调解、当即执行,不错过案结事了的最佳时机,不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让当事人怨声载道。特别是在刑事附带民事等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努力实现审执协调,避免空判。在审委员研究案件时,把案件能否实现和谐的社会效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好最后关口。
营造“三个声势”即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争创一流法院,争办一流案件,争当一流法官”的声势,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服务大局机制的声势,在地方人大、政协、执法监督员范围内营造审判公开声势。一是注重养成法院队伍的争创意识,通过“定期召开全院大会推进,纳入工作考评落实”等方式,在全院营造争创一流的声势。二是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力度,争取政法委、公安部门的支持,积极同工商、劳动、工会等单位加强联系,构筑严密的诉调对接网络促进司法便民营造服务大局的声势。三是对涉及面广,有上访隐患的案件及时进行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进行监督,并适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导,为营造审判公开声势。
今年以来该院运行“千名代表听百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对公开审判的案件实时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