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当前农民由于受文化层次、法律素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民群众往往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为及时将农村纠纷引入法律解决的渠道,徐州市丰县法院积极推行便民诉讼措施,努力使司法更具便利性,更赋亲和力。首先在方便诉讼上下功夫。高效率、低成本,是基层农民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最基本的标准。为此该院通过建立导诉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繁简分流制度等,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使当事人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好诉讼权利。其次加强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目前农村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因疾病、天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贫困农民仍大量存在。对于这部分弱势群体,尤其是要求赡养的老人、请求抚育的孩子和追索报酬的农民,该院给予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真正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三是坚持下乡巡回办案。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大力推行“法庭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活动,在农忙季节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以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与此同时,针对部分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实际情况,做好裁判文书的改进和规范工作,提倡文书制作简洁,说理明了,让农民当事人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