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盐城亭湖法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能够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强化“五种功能”,努力构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符合该院工作规律特点的、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的基础引导功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整顿活动。以各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廉、不规范等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针对“节日腐败”的特殊性,每逢重大节日,都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重申有关禁令进一步严明纪律,早打“预防针”三是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对法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廉政,使干警始终不忘廉政这根弦

二是强化责任主体的整体合力功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廉洁司法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重新更新党风廉政责任网络,把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都放在网络上,纳入管理范围,做到每一名干警及工作人员的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严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都要在大会上述职述廉,接受全院干警对其在德、能、勤、绩方面的评议。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对领导干部失察、失职或因治警不严、教育不力造成部门发生严重问题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追究部门领导的政治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的纠偏扶正功能。构建多层次监督模式,采取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执行有关纪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将每周督查值班领导公示上墙,由值班领导带领督查组人员对法官庭审规范性、执行司法礼仪、人员在岗在位、周六学习、八小时以外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用摄像机拍摄下来,适时在大会上播放,使有问题的干警自觉纠错整改,没有问题的干警引以为诫,有效地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以“五项通报”为载体,加大对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的督查,从每一件事、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人抓起,从严管理每一天,从细微处约束,纠偏扶正,促进干警日常行为的规范。

四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约束规范功能。为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规范化的水平,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出台了《督查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推进和规范行风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制定了《行风监督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约束干警业外活动,制定了《干警业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另外,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案件差错责任追究办法》、《考评细则》等,使制度的约束力渗透到审判、执行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良好局面。

五是强化违纪查处的追究惩诫功能。坚持严肃执纪不手软,严格追究不护短,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动摇的方针,强化干警遵章守纪意识,不断增强执行纪律制度的自觉性。对一名在八小时以外生活不检点、违反社会公德的干警给予行政记过外分;对一名因违反执行纪律规定,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的干警免予行政处分,给予诫勉谈话、通报全院的处理;对一名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财物的驾驶员解除聘用关系;对一名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被区优化办明查暗访时发现的干警给予全院通报、责成责任人向院党组作书面检查、取消当月业绩考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对10多名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扣除岗位责任考核奖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