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茅村人民法庭五项举措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作者:汪志敏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571
本网徐州讯:铜山县茅村人民法庭所辖区域为铜山县茅村、柳新、柳泉、利国四个乡镇,人口众多,企业林立,审判任务繁重。在党的农村政策调整之际,茅村人民法庭迅速适应新形势,围绕农村的改革发展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大局观念。农村政策的调整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人民法庭在审判实践中要认真贯彻这一政策,要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为农村综合改革保驾护航,坚持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和适用工作。二、落实便民措施。人民法庭要把方便群众诉讼作为立庭之本,对涉农诉讼要主动引导妥善解决,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因案制宜推行速裁机制,努力为涉农诉讼提供便捷服务。三、尊重善良风俗。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着许多善良风俗,人民法庭在办理涉农案件时不仅要准确地适用法律、政策,还要注意对善良风俗的积累和吸纳,借助善良良俗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化解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调解工作。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诉讼的全过程,努力钝化矛盾,强化诉调对接,及时做好与辖区政府、村委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五、实现案结事了。在涉农案件审理过程中,督促义务人当庭履行义务,同时加大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