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封条救活一家企业?无锡锡山法院出实招帮助企业应对危机
作者:赵正辉 丁柯佳 陈敏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607
本网无锡讯:采取书面裁定保全财产,张贴公告但不加贴封条,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这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法院采取灵活保全措施之一,此举救活了一家因资金链断裂的涉险企业。
2008年5月,锡山法院接连受理数起以同一设备厂为被告的债权债务纠纷案,数个原告不约而同的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该厂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厂只是暂时性的资金链断裂,只要维持正常经营,资金就可以及时回流。承办法官采取书面裁定保全财产,张贴公告但不加贴封条,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同时,经过多方协调和沟通,说服原告给被告一个债务履行的宽限期,正是这样一个巧用保全的办法和灵活的诉讼调解使该厂成功避险,最终其顺利接通了资金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结清了所有欠款。
在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猛涨、资金借贷不畅等不利因素一波接一波来袭之际,锡山法院第一时间意识到辖区内的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危机。该法院在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提高抗风险能力方面出实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辖区企业的良性运营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商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6.46%,调解后即时履行率达到75%,向相关企业发送司法建议2件,救活100余家受困涉险企业。
锡山法院民二庭庭长虞静珠介绍,在今年的保全过程中,了解到很多中小企业只要能继续经营就有可能起死回生,避免破产,偿还债务。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专门研究确立了‘个案研究,区别对待’的保全原则,对尚能正常生产经营,但一时资金困难不能还债的中小企业,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生产经营困难,欠外债较多的企业,采取书面裁定保全财产,张贴公告但不加贴封条,以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对于已经资不抵债,停产歇业的企业,为防止财产流失,采取实物查封措施。”
强化调解工作,为企业的再合作扫清障碍。这是锡山区法院服务企业的又一举措。
今年8月,锡山某仪器制造厂卷入了多个执行案件当中,经过多次走访,锡山法院了解到该厂还是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只要渡过目前的经济困境,其就有可能起死回生。但是,企业之间因诉讼而产生隔阂,很难再度合作。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局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制订执行措施,一方面集中精英力量,举全局之力抓紧催收该厂在外的债权,帮助其实现资金回流,另一方面组织该厂的债权人进行座谈,通过耐心疏导和积极协调,最终不仅制定了分期履行的偿债方案,还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于玉帛,维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今年以来,锡山法院对涉困企业案件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在立案环节,成立‘调解保全组’,对中小企业案件优先立案、强化调解、即时保全;在审理环节,成立‘审前准备组’,专司审前保全和调解工作;在执行环节,建立专案讨论机制,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工作。目前为止,‘调解保全组’立案调解案件81件,民二庭的‘审前准备组’共调撤案件85件,调解工作的有效推进显著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企业之间的再合作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