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年关将至,正是进城务工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潮。为此,省高院于1125下达了《关于依法及时审理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为贯彻省高院的通知精神,京口法院在年未审理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推出三项措施,保障农民工能及时讨要回拖欠的工资资。

一、立即启动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起诉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现存未结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案件登记汇总,分析不能结案的原因,针对原因找出对策,并入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维权“绿色通道”,限定结案日期;简化申请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依法穷尽执行方法,确保执行到位,努力提高执结率。

二、成立“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纠纷案件”临时合议庭,由在劳动法领域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做到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纠纷案件专人审理,专人负责,并在审判辅助人员、办案物质配备方面也有所倾斜,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三、进一步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定出与该些组织交流活动的具体时间、责任人、方式及预期效果,积极借助行业主管部门的力量尽可能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义务;对处理难度较大的民工维权系列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汇报案情,争取支持。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纠纷案件实行缓交诉讼费。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民工,根据情况实行减、免收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无钱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对案情比较复杂、矛盾比较大,以及群体性民工维权案件,帮助农民工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提供必要的司法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