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维扬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案件电子数据存档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电子数据资料管理混乱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电子文书管理。采取“年份+执行案号”的方式新建一文件夹,将同一案号下的谈话笔录、合议庭笔录、听证笔录、裁判文书等电子文件一并放入该文件夹中,并按“年份+执行案号+文件性质”的顺序确定文件名,使全年执结案件及其相关文书材料与相应数量的文件夹及文件名相对应,从而一方面便于快速便捷地检索和调阅,提高工作质效;另一方面避免电子文件漏归或因人为疏忽造成的丢失,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率。

二是规范影音资料管理。建立执行员使用数码设备的相关领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数码设备的管理。对于所形成的电子影音数据统一由数码设备管理员负责接收、复制到特定的电脑中,并根据电子数据所涉案件对相应文件进行命名,以保证信息资源方便利用。数码设备管理员要删除存放在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中的数据,须经采集数据的执行员确认已完整存档并签字后方可实施,以防止影音资料的丢失。

三是规范电子数据筛选。针对数码图片等电子文件具有数据量大、重复性高、易篡改等特点,加强对数据真实性和证明力的鉴别,对于重复的、虚假的、与案件关联不大的数据不予存档,避免证明力强的电子文件淹没在大量价值不大、不精炼、甚至虚假的电子数据中。对于筛选后的电子文件,经过整理确认后,由管理员按一式两份的比例刻录到不可修改的光盘上进行存档,以确保有效执行信息能长久保存、随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