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被告人范某某四年前为操办像样婚礼负债累累,父母辛勤劳作替子偿还债务,范某某感觉无地自容遂起歹念,于200867月间,伙同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到南通某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乘无人之际窃得废铁块、废旧电缆线等物品,先后作案11次,销赃得款人民币32650元。

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