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陪审员分类参审案件效果明显
作者:邵海林 郑红梅 发布时间:2008-12-10 浏览次数:541
本网徐州讯: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务,江苏省丰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对陪审员实行分类参审案件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今年1至11月,该院陪审员共参审结案275件,结案数达到了历年最高,并且参审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无一上诉、上访。
为进一步提高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效果,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陪审案件的意向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将22名人民陪审员分成民事、刑事和行政陪审员三类,把每一类陪审员与不同类型的案件相对应,在选择陪审员时对照案件的类型,分类确定陪审员参与案件的陪审工作。
陪审员分类参审案件,既调动了陪审员在查阅案卷、庭审提问和合议庭评议时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也有效地改变了陪审员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的现象,提高了陪审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