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淮阴区法院成功协调六件行政诉讼(含行政赔偿)案件,原告陈某等人与第三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握手言和,并主动申请撤回诉讼,避免了一场大范围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

今年8月份,原告陈某等人认为某小区楼层编号错误从而导致开发商依据合同交房不符,遂一纸诉状将负责编号登记的市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已经颁发给开发商的房产证。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是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将楼房车库层原设计的高度2.18抬升至2.4,后又申请了规划变更。20075月份,楼房竣工后,开发商申请领取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将车库登记为-1层,车库以上依次登记为123456层。按照相关规定“层高在2.2以上的应当计算建筑面积”,“……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原告陈某认为房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将车库登记为自然层数1层,并导致开发商所交房屋与安置合同不符,经过多次交涉无果,陈某与另外两人一起最终选择行政诉讼,分别请求撤销房屋登记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还了解到,将车库层登记为-1层并非个别现象,光这个小区就有近十多幢,且90%以上住户已入住并领取了产权证,一旦撤销登记,势必会引发整个小区住户产生纠纷。

此案引起该院的高度重视,既要保护原告利益,又要保证不引起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协调处理成为唯一选择。为此院主要负责同志不光过问处理进展情况,还亲自参与制定协调方案,与承办人一道做当事人工作,经过二个多月数十次的协调,最终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某等人主动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