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官林法庭用传真成功调解一起异地经济纠纷
作者:褚学超 发布时间:2008-12-10 浏览次数:567
本网无锡讯:日前,宜兴法院官林法庭利用传真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经济纠纷,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为外地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官林法庭立案受理了某电缆公司与江西省新建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理后被告方立即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承办法官经审核证据等材料,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方提管辖异议毫无道理。为此,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告进行协调,最终被告同意调解,但提出因路途遥远,费用、人力等有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采用了事先联系、确认调解方案,然后传真调解笔录的方式,由被告在调解协议传真件上签字、盖章确认,使该案得到了顺利解决。当被告收到调解书后,第二天便将第一笔履行款10万元支付给了原告,余款二十多万元将于2008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