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三方面”为新农村保驾护航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09 浏览次数:732
本网徐州讯:为促进农村富裕、和谐、民主,丰县法院从三方面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对农村中发生的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诸如征地、土地承包等纠纷,既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又坚持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原则审理好案件;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找准服务切入点,用法治打通影响发展的瓶颈。
二是善于调解促进和谐稳定。全面实行风险提示、诉讼引导、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让广大农民真切地体验司法为民带来的便利。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的诉讼权利,真正让农民打得起官司,彰显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积极拓宽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庭前调判分离、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调解形式,增强了司法调解的效果。切实履行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协助健全调解网络,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形成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是发出司法建议引导农村管理。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辖区政府、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