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四抓”强化党员管理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09 浏览次数:49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先后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学习大讨论”、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四抓”大力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
一是抓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始终把政治、业务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定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与实现公平正义的能力。
二是抓制度,规范党员言行举止。将规章制度汇集成册,以文件形式印发至每个党员干部,并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考评和奖惩机制,要求党员干部将言行约束、定格在规章制度内,把要求变成自觉行为。
三是抓管理,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抓好六项管理机制,即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案件质量评估组为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以政治处为主体的人事教育管理机制,以司法行政科为主体的综合协调和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和以信访科为主体的涉诉、信访管理机制。
四是抓监督,确保教育管理效果。一是班子成员自我监督;二是相互监督;三是公开监督。通过监督,从根本上确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诫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