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个到位”进一步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12-09 浏览次数:518
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近中央政法委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这项重要工作任务,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将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落实“五个到位”,进一步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一是执行干警认识到位。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认识上要有新高度,目标上要有新要求,方法上要有新举措,解决执行难要有新突破。
二是清理积案底数到位。为澄清底数,明确清理积案的范围和重点,从立案和分发案件手续查起,以案找人,以人找案,彻底查清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案号、立案时间、当事人名称、执行标的额、现执行情况、未结案原因。通过清查,彻底摸清了积案底数,杜绝“抽屉案”、“箱底案”。
三是包案责任制到位。对未结执行积案,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执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和承办人目标责任制,坚持案件到人,责任到人。院领导要经常与具体案件承办人一起认真分析案件症结,多管齐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限期结案。
四是规范执行行为到位。执行干警将执行整改活动与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严格规范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实行执行信访专人负责制,确保执行人员依法执行,文明执行。
五是执行措施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大胆开展执行工作,只要是案件定性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用足用活执行措施,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