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法院情系未成年人呵护成长彰显司法关怀
作者:何素军 发布时间:2008-12-09 浏览次数:694
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积极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人文化的关怀举措,切实有效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维护工作。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相关荣誉。
预防教育主动化
“法官阿姨今天下午讲得太好了,不但让我们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还教会我们不少维权、防身方法……”,这是洪泽县中的一名女生听完法制讲座后的感言。为有效加强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该院主动与县城以及派出法庭所在地的11所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庭校共建活动,选派审判经验丰富、懂得学生心理的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旁听庭审,开设模拟法庭……并联合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讲典型案例,协同团委、妇联等单位上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法律法规。仅今年以来,就举行上述各类法制宣传活动31场。
审判氛围人文化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该院少年合议庭长期坚持不公开审理,实行“圆桌式”审判方式,法警不值庭,不使用械具,尽量选取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邀请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工委老同志共同进行联席教育;庭审中,法官、检察官等诉讼参与人语气平和、措辞适当、融情于法,努力创造较为宽松的审判氛围,力求以司法的人文关怀打动和感化未成年犯。未成年犯张某在一次庭审后流着眼泪说,“昨天因为畏惧开庭,一夜都没睡好,没想到今天叔叔阿姨们对我这么好,我一定要认真悔罪,争取宽大处理……”。
适用处罚轻刑化
前几天,未成年犯王某的父母为表达感激之情,给该院少年合议庭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道“琢璞为玉育新苗,铁面慈心法官情”。原来,该院在近期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时,启动缓刑听证程序,了解到未成年犯王某平时表现较好,本人又渴望学习,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后对其判处缓刑,并帮助联系学校让其继续学业,王某现在学习很用功、表现也很好。该院在对未成年犯量刑时,注意听取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学校、社区等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未成年犯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从轻、减轻情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其改造最为有利的刑种、刑期,使未成年犯既受到震慑产生负罪感,又体会到司法的宽大处理,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勇气。
帮教工作一体化
未成年犯范某自幼被亲生父母抛弃,由他人领养受尽虐待,缺乏亲情关爱,成长经历坎坷,现因盗窃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他在给法官的信中写道“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本来我以为这个世上没有人会再关心我了,是你们的关心让我放弃了自暴自弃的念头,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范某的心声代表了未成年犯在法官们的关怀下发自肺腑的感动和重新做人的决心。该院对适用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依托社区矫正组织建立特殊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指定专人结对帮扶,进行跟踪管理和教育;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经常书信联系,定期到监所回访,发放学习生活用品,了解服刑改造情况,介绍家乡发展态势,勉励他们认真改造;对回归社会的未成年犯,多方联系,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消除再次犯罪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