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个优先”加大对涉困群体保护力度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12-08 浏览次数:485
本网徐州讯:丰县王沟镇赵集村青年农民王立永在为邻村孙某建房时不慎坠落摔伤,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力医治。他想打官司追要自己的伤残补助金但又愁于没钱,当丰县法院接到他的咨询电话后,立即上门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不仅免收了全部诉讼费,而且还引导其办理了律师代理费免收手续。事后他激动地说:“没想到在法院打官司这么方便。”
类似上述的情况如今在丰县法院已经屡见不鲜,该院在制定《关于司法救助的若干规定》,设立司法救助热线电话的同时,还向社会作出司法救助的各项承诺,以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有理照样赢”。
为加大对涉困群体保护力度,该院对对涉困群体案件实行“五优先”。一是优先接访,在立案和信访接待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者做到礼到、情到、心到,。二是优先立案。对紧急事件、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外地人,优先接待立案,实行即收即立,使那些需要帮助的弱者的纠纷能够及时化解。三是优先做好庭前准备,立案后及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详细指导当事人依法举证,并根据案情需要适当扩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并且把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法律制度用足用活,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优先审理,随时安排开庭,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还可组成临时巡回法庭到其住所地开庭;五是优先执行,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力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