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据徐州中院《20081-11月全市审判质效指标数据通报》显示,睢宁法院今年来案件审判质量再创历史新高,调解撤诉率、上诉率和被发回改判率等表明案件质量的各项数据排序均名列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首位。

一是加强一线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该院非常重视对一线审判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的培养,强化树立干警终身学习理念,形成雷打不动的星期五下午“充电时”和星期六“保证不休息”强化学习制度。同时该院还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专门技能培训,建立干警培训档案,将培训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评范围,与年终津贴挂钩。

二是加强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和谐解决。该院党组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组织制定《睢宁法院关于强化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调解率作为一线民商事案件承办法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许多务实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不失时机地利用立案、庭前、庭中、庭后和判前答疑等多环节,采取对症下药、因案制宜、亲情感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多种方法、方式进行调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判决案件管理力度确保质量。该院始终坚持将判决案件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对于普通案件,强化庭长管理力度,形成判决书一律由庭长审核把关,分管院长签发制度;对于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集体力量攻克难关,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以确保判决案件质量。同时,该院还要求每一承办法官都必须切实做好案件判前释法和判后回访制度,让败诉方输的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促进质量提升。该院坚持开展“以评查促质量”的案件质量监管措施。对全院已审结和执结的各类案件都要逐月全面评查,将质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业务庭和承办法官反馈并及时向全院通报,记入个人业绩档案。同时,该院还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或本院依法决定再审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和剖析通报制度,对最终被审委会确认为差错等次案件的承办人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