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812 4日,普法宣传日,在江苏省邳州市八路镇山北村宋振银家中,由邳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宋振银故意伤害一案,这是该院建院以来第一列在刑事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案件。

宋振银因与其妻家庭琐事闹矛盾,言语不和动手将其妻殴打致轻伤,被邳州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邳州看守所。宋母因此事打击过大,一病卧床不起,邳州法院为宣传法制教育,以真情改造罪犯,构造和谐社会、和谐家庭,遂决定将庭审设在宋振银家中。

经开庭审理和法官的法制宣传教育,被告宋振银悔不当初,当庭痛哭流涕,深感对不起父母和关心他的亲戚、朋友,决心和妻子共守美好家园、孝敬父母,重新做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此次特殊的庭审使被告懂得法律的严肃性、更懂得亲情的重要性,夫妻重归于好,给予全村人们一个法制教育的好机会!为“12.4”普法宣传日做了一个实惠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