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款物交付是执行案件申请人权利得以实现的最后程序,也是执行活动中容易出现腐败现象的重要关口,为吸取其他法院在此环节出现漏洞的深刻教训,防患于未然,力求做到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南通市港闸区法院纪检、监察室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执行款物交付专项检查。

为确保检查情况的真实性,该院采取随机抽案的办法,从2006年到2008年归档的执行案件中,抽取了近60本案卷。通过一案填一表的方法,认真仔细地进行了检查。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1、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由承办人、局长、分管院长层层把关。2、是否及时足额交付,是否在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来院领款,有无故意滞留现象。3、对于当事人自行和解执行的案件,有无相应的交接手续或说明材料。4、是否存在将此案执行到的款物,不当地移至其他案件予以扣执的现象。

此次专项检查,有力地督促了款物交接制度的规范执行,也为法院内部建立和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