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司法和谐、案结事了作为重要实践目标,通过加大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力度,本年度经调解撤诉案件占三成以上,案件调解率达七成以上,并实现了"两多三少"的良好局面,即服判多、自动撤诉多、上诉少、发改少、申诉少。

该县法院围绕加大调解力度,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多方学习及本院的司法实践,总结了行之有效的方案。年初以来法院充实了立案庭人员,确实保障庭前调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案件受理后,便通过电话等各种方式,主动征求当事人意见,双方同意调解的,则立即着手进行调解。对不同意调解或未能达成协议的,为彻底消除当事人对庭前调解的顾虑或误会,

该县法院通过增加调解的公开性和法官的主动性,着力营造一种平等、宽松、和谐的调解氛围,并要求调解必须坚持"两个杜绝",即杜绝"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诱压调",杜绝"和稀泥"

该县法院还要求法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采取各种灵活、简便、有效的方式,找准症结,利用各种条件,力求实效。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制作并送达调解书,做到即调即结。

该院法官认真做好调结案件的延伸工作。在调解结案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较信任承办法官,往往在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时,要求将支付的款项交由承办法官转交给对方当事人。该院法官也将此视为案件的延伸工作,不厌其烦地代为转交,全心做好结案后的延伸工作,使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