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允许他人超生 计生专干被判徒刑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12-08 浏览次数:1145
本网徐州讯:日前,一农村计生专干王某被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4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在担任睢宁县睢城镇某村计划生育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采取预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形式,先后允许该村村民吴某、汤某和魏某等5对夫妇逃避计划生育“双月查”,计划外超生4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身为农村计划生育专干,代表国家行使职权,但其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背法律授权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但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予以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