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注重教育引导法官深刻认识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强化教育,提高宗旨意识。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至上”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法官深刻认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二是改进作风,树立公正司法良好形象。自觉坚持亲民、爱民、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在审判工作中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要按照“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要求,加强对败诉方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通过透彻的说理和正确的裁判,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三是强化调解,平复矛盾,化解纠纷。充分发挥调解手段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坚持庭上调解与庭下调解相结合,庭前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把调解贯穿于立案、证据交换、庭审、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促进安定与和谐。

四是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贴近人民群众。从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的目的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建立了风险提示制度,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详细具体的诉讼须知,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使他们正确掌握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告知当事人如果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五是坚持热情周到的服务,认真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在接待、咨询、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专心、耐心、热心和诚心,真正为当事人着想,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让他们把要说的话说完、说够,把理由讲足,对他们所提问题耐心解释,把法律、政策和道理讲明白,依法、及时、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