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三步走”妥处赡养纠纷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12-04 浏览次数:558
本网徐州讯:赡养纠纷案件主要是父母与子女发生矛盾时,因矛盾处理不当致使子女不愿尽赡养义务而产生,不及时妥善处理该类案件,将会对老人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邳州法院针对该类案件的特点,采取“庭前重释法、庭审重教育、庭后重感化”三步走的处理方法,加大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 取得了积极效果。
立案时,该院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所持的意见,认真分析当事人矛盾产生的原因,并用亲情和法理对当事人的过错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使当事人既明白相关法律法条的规定,又明确自己在处理亲情问题上的一些错误方法,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件审理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争执的焦点,以亲情作为调解工作的切入点,突出调解环节,做好做活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全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提高案件的调解率。
庭审后,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未能有效化解的,该院一方面继续与当事人进行心与心的沟通,让子女认识到不尽赡养义务是一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错误行为,另一方面积极邀请当事人的亲近属以及当地基层组织领导等参与调解,做好子女的帮抚感化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能够互谅互让,把矛盾纠纷全面予以平息,为老人的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