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滨湖区法院在宣判了一起房屋确权案件后,该案被告贾某、钱某夫妇多次到法院无理纠缠承办法官,并以敲饭盆、扬言跟承办人回家吃饭等行径,意欲逼迫法院重新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鉴于贾某患老年痴呆,钱某患膀胱癌的事实,院、庭两级领导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平息了该起矛盾激化事件。

 

20111115日上午,被告贾某、钱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到法院找承办人许颖,表达了不服从判决的意思,许颖告知了其上诉的权利,钱某在情绪激动之下甚至揪扯许颖的衣服不让其离开,并表示坚决不提起上诉,而要跟随许颖上下班、开庭接待,直至法院修改判决结果。当日,该院法警对钱某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训诫。三日后,被告贾某、钱某又来法院要求承办人许颖修改判决结果。该院张卫星副院长出面进行了接待,并告知其:第一、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第二、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2年内提起申诉;第三、基层法院在做出一审判决后不能重新判决。钱某当时情绪稳定,签署了谈话笔录。

 

1121日上午930许,贾某、钱某再次来法院要求变更判决结果,并手持饭盆坐在法院门口敲打。值班副院长吉东安排接访人陆涛进行安抚,并与该院民一庭尤曦红庭长一起做两被告工作。吉副院长向其释明:1、可在上诉期内行使上诉权;2、如有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并申请减免上诉费;3、可联系街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与其夫妇适当照顾,安排较小户型的安置房。但钱某均予以拒绝,并坚决要求重新判决。在谈话过程中,钱某突然嚎啕大哭后情绪失控,并当场休克在地。经报120急救电话、本院干警紧急抢救,钱某终得以苏醒。后经劝慰,吉副院长派车送其夫妇回家。

 

嗣后,考虑到该两位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院、庭领导通过联系贾某、钱某代理人进行了劝慰、继续做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并帮助其办理法律援助及上诉费缓缴手续、向街道通报相关情况并联系街道、社区进行稳控工作等具体举措,终于引导这对夫妇理性地进行了上诉。期间,该院民一庭共联系街道社区5次、当面谈话做工作6次、电话劝慰15次。最终以极大的耐心和扎实的措施平息了这起矛盾激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