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四化”巡回审理快结案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2-03 浏览次数:498
本网南京讯:“没有想巡回法庭这么方便,在自家村就能把事情处理完。”“原来这样也要还是要相互养老的”开完巡回法庭,旁听的村民交头接耳的说到。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双方都已是年逾七旬的老人,在十多年前双方由村委协调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去时却因忘带身份证而没有办理登记,但两人都认为早已离婚。现在一方生活困难要求另一方扶养,理由是尚未离婚,同村的村民都认为双方早就不是一家人了。案件起诉后,法庭考虑到双方都已是年迈的老人,且路途较远,案件在农村有一定的典型性,决定安排进村巡回审理。到村后,法庭迅速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村委办公室开起了庭。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履行扶养义务,案件很快结案。
这仅仅是高淳法院漆桥法庭今年巡回审理百余案件中的一个,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庭巡回审理实行“四化”工作法,快捷有效地处理了大量涉农案件。
一是开庭预约化。当事人可以预约开庭时间、地点,法官根据双方预约理由,以照顾理由紧迫、合理一方并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合理商定开庭日期。二是即收即审化。对案件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当事人合意,实行即收即审即结,使群众当天就完成诉讼。三是审判简易化。在体现公正、保证审理质量的前提下,对法律关系相对清晰的案件大量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尽量缩短诉讼周期。四是处理人性化,在不违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运用乡规民约调解案件,更好适应农村熟人社会,有利于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