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东台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三个突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行政审判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突出案件协调。今年以来,东台法院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聘请市人大、市政府法治办等部门的同志为行政案件协调员,从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协调和沟通,行政案件撤诉率达65%,同比上升了21个百分点。今年下半年,为方便快捷地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提高审判质效,该院在对行政案件诉前协调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行政案件诉前协调的规定(试行)》,通过行政案件的诉前协调,使一批行政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是突出制度落实。今年以来,东台法院坚持行政审判工作请示汇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非诉执行听证制度,司法建议和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制度,与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座谈交流通报制度,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相关专题联合调研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实,有效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地方的法制建设,也提高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是突出审判调研。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东台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调研的作用,以此推动行政审判工作。今年以来,该院有二十多篇行政审判方面的理论探讨文章被《人民法院报》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有三十多篇行政审判案例在《人民司法》等省级以上刊物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