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三项措施加强审判公开
作者:佟暄 发布时间:2008-12-02 浏览次数:495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不断采取措施加强法院审判公开工作。通过深化审判公开,该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当事人和人大的监督,积极和他们联系、交流,构建了双向联系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树立了司法权威。
一、充分动员,全面认识加强审判公开的重大意义。院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正确认识加强审判工作对于实现公平和正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加强审判公开工作,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落实审判公开,促进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打造阳光法院。
二、把握原则底线,保障促进依法、及时、全面审判公开的各个环节。该院以司法公正应当是“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应当是“能感受的高效”,司法权威应当是“被认同的权威”为价值目标,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设立宣传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公布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应由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在合理时间内快速、完整地滚动播出公开开庭和执行信息。该院按照法律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并将判决书向公众公开。推行审判及时、全面公开的同时,各业务部门在审判工作中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公开审理请求,该院综合当事人意见、社会一般理性认识等因素,必要时征询专家意见,在合理判断基础上作出判断,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公开,并将理由答复当事人。
三、加强制度落实,规范审判公开的节点管理。该院建立健全了保障审判公开的管理制度,在部分法庭安装了录音、录像装置,建立审判工作的声像档案,方便当事人查询。该院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群众持有效证件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和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的案件,有计划地安排群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增进广大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方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对办案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程序的,该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灵活、方便的听证机制,举行听证。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请求、经调卷复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也举行听证。
通过审判公开,该院审判、执行活动更加规范,案件当庭宣判率、执结率大幅提高,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司法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