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想不劳而获,竟然利用从朋友处借来的出租车行骗,最终收获的却是牢狱之刑。近日,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文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周文远,现年28岁,20033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45月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但他却恶习不改,好逸恶劳的他总想不劳而获。20085月,他打起了朋友赵丰收的注意,他谎称自己有事,从赵丰收手中借来了“千里马”出租车。57日晚7许,周文远将该出租车出租给被害人钱绍华,收取租车押金3万元。诈骗得手后,他奔往外地逃之夭夭,并将所骗赃款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文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文远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但其曾因诈骗被刑事处罚且系累犯,所骗赃款被其挥霍无法返还被害人,应当予以从重处罚;其所骗赃款应当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钱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