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向侵犯农民土地利益者说“不”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12-02 浏览次数:553
本网镇江讯:“有法院为我们农民撑腰,再也不怕出问题没地种了。现在我们农民有什么事可以找法院替我们讨说法!”通过打官司讨回责任田的农民王某激动地说。
王某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土地承包纠纷案。2000年,王某因进城务工将所承包土地抛荒,在王某打工期间,其所在村委会未经其同意便将属于他的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种植花卉。2008年初王某结束在外地的打工,返乡准备自己耕种责任田,但当他向村委会提出收回土地时,却遭到拒绝。因该案涉及土地承包问题,是当前新区热点难点案件,该案的处理结果,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的大规模的信访。为此,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对该案的审理进行了充分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的价值更多地体现为社会保障功能,必须坚决予以维护。最终,法院通过调解,村委会为王某置换了同样面积的耕地。
据调查,随着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集体经济搞活,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不断提高,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受理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土地流转纠纷等案件也逐年递增。该院以高度的大局观念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新农村建设。以司法为农为准绳进行系列相关案件的审理、调解,有力地保证了国家土地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审理80余件涉农土地案件,有效调整了各类涉农主体间的纠纷与矛盾,用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农村改革开辟了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