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不断创新举措,在未成年人审判实践中,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庭前调查走访、强化庭中教育、建立关爱教育基地、联合帮教促改造,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庭前调查走访。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在庭审前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老师、村居干部见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思想状况、平时表现、成长环境、家庭状况和社会交往,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

 

强化庭中教育。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对初次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座圆形会议桌进行审理,从形式上进一步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消除抵触心理,拉近与法官的距离,使他们更容易接受审判和教育,从而达到最佳的矫治效果。

 

联合帮教促改造。该院与省级明星企业江煤科技、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凤城社区建立帮教基地,积极联合社区、学校、家庭共同对青少年罪犯进行帮教,并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落实好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确保案件判决后其能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