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四项措施有效提升审判质量业效指标
作者:陆学兵 丁正凤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次数:457
本网扬州讯:近年来,扬中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形成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院党组、庭室领导、审判员全程参与的大审判管理格局,以完善审判管理模式、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为重点,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共审结案件4514件,同比上升9.19%,上诉率同比下降1.12%,涉诉案件信访量同比下降38.7%,发改案件数同比下降0.85%,民商事案件调撤数同比上升8.73%。
一、重质量评查。对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审管办严格做到每季度通报一次,尤其在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中,做到逐件逐项分析,明确责任,对确有问题的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对评查中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审管办负责联系相关庭室召开专题讨论会,商量对策,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审判水平。同时注重加大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编发审判管理通报29期,对审判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抓案件督办。审管办对审限到期前五日尚未结案的亮黄灯案件做到件件催办、督办,提醒承办法官及时结案或办理审限变更手续,并将这类案件卷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避免因仓促结案而引发的问题。针对以往卷宗归档拖拉、不及时的情况,开展对超期归档案件的集中清查活动。一是通过排查、通报等多种方式对超期归档案件进行催办;二是对超期归档案件组织重点评查,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对评查出的问题通知承办人和书记员及时改正,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改正合格后方能归入档案室,有效保证了归档卷宗的整体质量。目前,这种质量评查问题修改法已广泛用于所有质评案件。目前,案件到期归档率达到100%。
三、强庭审规范。针对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这一现状,为防止因案多有可能发生的办案粗糙现象,审管办进一步加强了对案件庭审的监督。一是安装案件公告电子屏。通过电子屏公布案件开庭信息,推进庭审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制作庭审质评表。为强化庭审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以缓解审判压力,制作了庭审质评表,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于每次庭审结束后相互打分,如实反映对方在庭审中的表现,质评标反馈的情况将成为考核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到了92.5%。三是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巡视法庭或在线观看视频录像的方法不定期检查法官庭审活动情况,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将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有利于他们形成自觉维护庭审形象和纪律的规范意识,提高司法能力和案件质量
四、兴开门纳谏。坚持内外监督并重,主动开门纳谏,通过邀请庭审旁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更好地促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切实加以整改。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风监督员参与旁听、评查、召开座谈会68人次,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促进了司法民主化和公开化,巩固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