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你们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日前,年逾7旬的老人张某拉着丰县法院法官的手连声称赞。这是该院对“赡养”案件实行回访中的一个镜头。

该院审理的张某诉其子赡养纠纷一案,因医疗费负担问题矛盾较为对立,经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承办法官定期对该案回访中,得知老人的住房年久失修,阴雨天屋顶渗漏,而其子夫妇确属经济困难,无法为老人修房。为此该院派专人与当地镇村领导协商,并找到镇民政部门,筹措资金为张某修缮了房屋。

该院针对民事纠纷中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赡养案件较为突出的实际,且具有经常性、长期性的特点,专门建立了“赡养”案件回访制度。规定承办法官审理“赡养”案件后必须在3个月内对案件进行首次回访,回访的形式为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走访,当事人迁往外地的要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回访。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对审结的32余件“赡养”案件进行了回访,从中处理矛盾纠纷16次,有效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