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坚持审执并重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作者:邵海林 刘科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次数:67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增强审执结合的意识,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之间的协调与互动,努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和执行率到位率。今年1-11月,该院共执结案件1103件,其中当事人主动履行552件,自动履行为49.2%,执行到位率为80.6%,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该院在审执工作中,牢固树立审执一盘棋的思想,通过强调审执兼顾、协调配合,解决审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减少审执难案和执行不能案件,实现审判和执行的协调推进,促进案结事了。在审判环节,要求审判人员坚持把调解作为促进案件执行的有效方法和基础性工作抓好,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提高当庭履行率;同时主动掌握义务人财产状况,资金流向,动产、不动产登记情况等执行能力状况,穷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加大财产保全措施力度,发挥以执促审的效果。
在执行环节,该院更注重审执的效果,要求执行人员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严肃性的出发,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督促当事人通过和解的方式履行义务;当执行遇到困难时,要求执行法官及时与审判员沟通,做好被执行人的服判息诉思想工作,充分利用执行和解的方法弥补审判阶段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