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扬中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共建和谐家园”活动,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送司法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赢得了省人大代表、中电电气集团董事长陆廷秀的高度称赞

近期,扬中法院民二庭在审理原告为中电电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系列案件中,发现该集团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为该集团子公司较多,相互之间字号类似但又不同,而产品结构基本一致,因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该集团在经营过程中合同、发货清单、售后服务回执等名称相互混用,而客户单位以此为借口拒付货款,引发诉讼时往往无法确认是以何子公司名义对外发生交易,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对此,该院专门向该集团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大销售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强化集团公司用章管理,规范企业对外经营名称,注重合同文本等相关函件用词的规范性、严谨性,避免客户单位以此为借口而恶意拖欠货款情况的发生,切实降低经营风险。中电电气集团董事长陆廷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召开财务、营销、法务等部门工作会议,结合扬中法院的司法建议,落实了相关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