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铜山法院规定对赡养、抚养、抚育等类型纠纷案件实行案后回访制度,及时解决判后产生的系列问题,并注重亲情修复,有效减控“二次诉讼”。回访制度的实行,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亲情还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养”案件涉及亲情关系且一方处于较弱势地位,无论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他们的关系未必能立即修复或还原,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弱势方极有可能在权利没有充分实现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因而引发“二次诉讼”,造成亲情疏远,弱势方身心疲惫,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及司法权威。

该院针对此类案件的上述特点,规定案件无论以何种方式结案,承办人必须案后回访,倾听双方当事人案后意见及履行文书过程中存在的障碍。该院凡办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每人都有一本“备忘录”,详细记载每一件案件当事人的住址、审理结果、回访时间、履行法定义务的状况,以及当事人的需求和意见等。

该院自实行案后回访制度以来,审判人员已定期回访561案次,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缓解了矛盾,还原了久违的亲情, “二次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率不足3%,甚至有些案件原告不再要求履行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