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内挖潜力外借助力不断提升执行效果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8-11-28 浏览次数:755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为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效果,积极采取八项措施,内挖潜力,外借助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已受理2808件,执结2706件,执结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首先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坚持“院长、局长督办”和定期通报制度,严格岗位目标考核,人财物向执行工作倾斜;二是改革工作机制,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完全分离,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执行异议,去年起全面恢复了人民法庭的执行职能;三是执行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了“流程管理制度”、“通案制度”、“媒体参与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等执行方法和制度,集中会战与分组执行相结合,思想疏导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努力保证执行力度。去年以来,充分运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大对拒不履行、妨害执行当事人的民事制裁力度,起到了积极的震慑和促进作用;四是今年8月份起建立了执行案件长效管理、终身负责的责任制。新收执行案件由执行岗位的法官负责,2007年底以前未结和中止、程序终结执行的2857件案件,由综合部门干警和非主要审判岗位的58名法官负责,非经退休或调离不再更换承办人,明确案件执结和信访责任,有效减轻一线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执行干警未结案件数(含积案)由原来普遍100-200件减少为30件以下。该制度于今年8月份正式实施,当月清结积存案件36件,执行结案率比上月上升12个百分点,目前已清理积案100多件;五是借助社会力量协助执行。针对执行工作中常见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状况,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去年7月起在各镇综治、民调和驻村保安人员中1200多人中择优选聘担任执行工作联络员,承担通报执行信息、协助执行工作、促成执行和解以及法律宣传疏导等四项职能,为此先后进行了6次执行业务培训,执行存案以乡镇为单位通报给执行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