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项举措创建优良司法环境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11-27 浏览次数:763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阴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有机结合,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到加快淮阴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大环境中去谋划,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深化“三个意识”, 打造“两项工程”。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依法护商”三种意识。打造“案件提速”和“优质服务”两项工程,即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立案提速、审理提速、执行提速,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突出“严、优、快、实”四字。在刑事审判中,突出“严”字,严惩侵犯投资者、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财产和人身的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在民商事审判中,突出“优”字,对涉及投资者、企业的合同案件、侵权案件等精心审理、缩短审限、调判结合,加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营造服务质量优、办案效率高、经营无障碍的宽松经济发展环境;在行政审判中,突出“快”字,及时撤销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监督和制约,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力度,促进官民和谐;在执行环节,突出“实”字, 对涉及投资企业的执行案件实行“两优三定”,优先提供车辆,优先保证油料供应,实行“定人、定案、定时”的三定办法,多措并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三是把好“三关”,确保“两个效果”的统一。对招商引资中引发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执,对涉及重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案件,要调配精兵强将,把好立案关、审理关和执行关。同时,坚决防止单纯办案思想,讲究审判艺术,改进审判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落实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良事件“零目标”。该院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严禁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等向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加大对办案不公、不快、不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允许有一件因审判工作不到位而影响经济发展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