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为使“诉调对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亲民、便民、利民的一重要途径,江苏省无锡南长区法院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活动,不断拓展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   建立长期的业务交流的对接。人民法院选派经验足、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人民调解员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操作流程,并在调解的过程中能进行一定法律宣传,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选取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开庭,联合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保持信息畅通,可以定期召开会议,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将矛盾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   加强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指导。案件的承办人在接到案件以后根据案件的情况安排庭前调解。庭长、分管院长加强对法院调解的指导和监督,必要时一起参与调解。既避免判决有可能带来的种种后遗症,又节约司法资源。

三、   多做人民调解的宣传。当前案件大量增加,这与诉讼资源的有效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而人民调解的存在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而相对于诉讼来说,人民调解有费用少、效率高这两个明显的优点。因此,法官在工作中尽量指导当事人重视人民调解,对其讲明人民调解的优点和作用,指导他们有问题先寻求社区居委的帮助,尽量避免对簿公堂。同时,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依法认可其效力。

四、   建立管理上的对接。将街道以及其他人民调解组织的负责人以及人民调解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登记造册,方便联系。在定期召开的会议中,将双方工作的情况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并总结经验,在不断的探索中寻求对诉调对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