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妥善处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作者:高山 发布时间:2008-11-27 浏览次数:525
本网南通讯:今年5月至7月间,共有165名农民工向如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庄某(已病故)之妻给付拖欠的工程工资41万余元。经过案件调查,如东法院根据三家承建单位将这152起案件合并为3件进行审理,考虑到在庄某病故后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给付能力等因素,如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并秉着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对这3起案件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由项目法人向农民工给付拖欠的工资,项目法人有进行追偿的权利。为了更好的保护农民工权益,如东法院还免除了该案的案件受理费。
在处理这一系列拖欠农民工的案件中,如东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的“三快”原则,妥善运用调解程序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了息事宁人、案结事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