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确保结案率实实在在
作者:铜山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27 浏览次数:529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执行工作本着以管理促规范、以管理促效率的原则,对执行流程实行全方位监控,全面建立执行管理制度,确保执行过程规范、高效。着重加强执行案件的结案管理,有效杜绝不规范报结现象的发生,在取得高结案率的同时,确保结案率实实在在。
该院针对执行结案实行“三级检查”制度,即对执行案件的报结实行书记员初检、分管副庭长复检、局长抽检层级式检查。先由书记员对拟报结案件进行程序性初检,重点审查书面材料是否缺失,案卷装订是否规范;分管副庭长对拟报结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重点审查是否达到案件报结标准,相关手续是否真实有效;最后由局长对拟报结案件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不规范报结的现象,将追究案件承办人、书记员以及分管副庭长的审检责任。
截止目前,该院执行收案2971件,结案2628件,结案率达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