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虚开单 工程耗子入牢监
作者:刘秋苏 谢福志 发布时间:2008-11-27 浏览次数:1124
本网徐州讯:近日,丰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为超、孙建军、张振光、唐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不等的刑罚。
2007年4月至6月份,被告人王为超、孙建军、张振光在担任丰县公路工程公司欢顺公路收料员期间,伙同向工地供砂石料的材料商唐云,先由唐云虚开出送料单,再由被告人王为超、孙建军、张振光分别签字报销,先后三次骗取公路工程公司8万余元的材料款,后四人将该款予以私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为超、孙建军、张振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唐云采取虚开材料单的手段,骗取公司资金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