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分析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特点并提出对策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26 浏览次数:1474
今年四季度以来,扬州广陵法院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收案3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1.7%,占四季度少年刑事案件的49.2%,其中有13起为两人及以上共同作案,占到38.2%。针对年终岁末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增多的状况,广陵法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案件特点及成因
一是多数未成年罪犯文化程度偏低,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或为社会无业人员,缺乏良好教育,导致未成年罪犯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过早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因平时无事可做,没有经济来源就去偷或抢。法院四季度以来受理的未成年盗窃案件中,只有一名为高中文化,其余均为小学或初中文化。
二是多数未成年罪犯生活在单亲或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合的家庭中,或者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缺少家庭温暖,导致未成年人所出现的一些不良习性或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或解决。如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父亲为精神病人,祖父的腿有残疾,祖母在家种田,家庭管教不严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三是多数未成年罪犯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如未成年盗窃犯中大多数人有沉迷网络的经历,而这些无业人员又没有足够的钱上网,因此在没钱上网的情况下产生了偷窃的念头。如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正是在网吧上网时进行的盗窃。
四是学校教育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造成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是一所县市级重点中学的学生,法制意识相当淡薄,在侥幸心理和物质欲望的驱使下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
二、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维权活动,针对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自护意识薄弱等现象,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是依靠社区及全社会力量,发挥矫正功能。由于多数未成年罪犯属于无业人员,因此要利用社区矫正功能对他们进行管理和帮助,建立考察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对每位涉案的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册帮教手册,定期检查跟踪帮教效果,社区及有关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一些未成年犯提供就业的途径,鼓励未成年犯能自立自强。
三是加强与家长交流沟通,让家长重视孩子的法治教育。家庭不仅要给予他们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还应在精神上应该与孩子们多交流,建立相互信任的鼓励,让孩子体会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