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判后“四回访”促和谐
作者:周秀峰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766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鼓楼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延伸审判服务,实行案件判后四回访,让当事人畅所欲言,从而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申诉上访,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年1至10月,该院所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93%。
一是电话回访。对于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宣判后由承办法官及时与其电话联系,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做好相关释法析理工作,促其息诉。
二是登门回访。对于群体性纠纷案件、判后执行存在难度的案件,院领导、庭室领导及承办法官及时到当事人家中登门回访,倾听当事人的反映,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裁判理由和依据,化解矛盾,促其服判。
三是网上回访。由承办法官通过网络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做好延伸帮教工作。如少年庭法官针对许多未成年被告人爱上网的特点,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等方式,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回访帮教,了解他们的表现情况,促其改过自新。
四是书信回访。对于部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书信回访当事人,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及时捕捉和掌握上访苗头,减少涉诉上访,有的放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尊重法律面对现实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