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成立清积组专管远期积案
作者:黄永进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461
本网无锡讯:近日,江阴法院成立远期积案清理组,开始集中清理2000年之前所有积案,并逐件落实了远期积案清理责任。
江阴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发现,落实责任制有利于案件的执行,而由于承办人退休移交、调离执行岗位移交等,一些时间久远的积案先后经二人以上承办过,仍长期难于清理。经研究原因是现在的承办人清理自己原有积案、办新案已很忙,对移交来的积案积极性稍差。进一步还发现,即使同一承办人,对自己手中的长期积案,经过多次执行未能结案,不少承办人也存在一定的厌烦情绪。在学习
执行局成立了远期积案清理组,对全院2000年之前所有积案归口管理,重新落实责任人。执行局原有的四个执行组和其他人民法庭则对新案和2001年以来的积案负责,同样逐案落实责任到人。
在清理完2000年之前所有积案后,远期积案清理组将参与2001年以后的剩余积案执行,力求做到分步推进,步步有效。远期积案清理组今天就投入了工作。